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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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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职工因公赴港澳办理流程

    发表时间:2012-04-04

     

    一、办理校内审批及政审

      办理部门: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综合楼1125】
     
      提交材料:
      1. 《辽宁省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台)校内审签表》【一式1份】
            或《辽宁省高等院校行政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台)校内审签表》【一式1份】
      2. 《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审批意见表》【一式3份】
      3. 出访人员名单【一式3份】
      4. 出访日程【一式2份】
      5. 邀请信复印件【一式2份】
      6. 邀请信中文翻译件【一式2份】
      7. 邀请单位背景介绍或会议简介、参会原因与意义说明【一式1份】
      8. 超天数情况说明【一式1份】【学术访超5、8、10天,会议除外】
      9. 在职证明【一式1份】【返聘或在职,男超过60岁、女超过55岁】
      10. 特别提醒
      11. 境外人身安全保险单据【办理签注时,到辽宁省护照签证处办理】
      12. 《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审查表》《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下载链接http://zuzhibu.neu.edu.cn/news_class_cg.asp】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ygcg@mail.neu.edu.cn【请注明团组负责人的中文姓名】
     上述全部材料下载链接:http://int.neu.edu.cn/uploadfiles/up2017525172023.rar
     
     
    二、办理省政府批件

      办理部门:辽宁省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专办员统一办理】 
      【地址:省政府院内、西门进左手边第四栋楼一楼东侧(人民会堂西 ),联系电话:86892526 传真:86914861】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专办员统一到省外办出国管理处办理报批手续,取回《辽宁省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三、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部门:辽宁省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处
      【 地址:启运商务大厦一楼(辽宁大厦对面),联系电话:86803963  传真:86806168】

      提交材料:
      1.《辽宁省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1份】
      2.《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1份】
      3.《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1份】【到省外办护照签证处领取】
      4. 身份证及复印件
      5. 邀请信原件
      6.
    两张2寸照片【白背景】
     
      领取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
      须持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出具的《领取护照函》
      辽宁省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处【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专管员每周一、三统一领取】
      地址:启运商务大厦一楼(辽宁大厦对面) 
      联系电话:8680396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   13:30-17:00
     
     

    四、回境后提交材料

      1. 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
      2. 出访总结报告【一式2份】
      3. 《辽宁省因公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反馈表》【一式2份】
       请于回境后7天内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到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gcg@mail.neu.edu.cn。
     
     

    提请注意事项:

      1. 有效邀请信指从港澳地区发出,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由邀请人本人手写签名的正式邀请信。
         参加会议的团组如邀请信中没有注明论文录用,请提供论文录用通知并翻译。
         审批流程需要提供邀请信原件,并用复印件办理审批。
      2. 正处级领导干部出访须同时报送给校长的出访请示报告。
      3. 合作科研或学术交流超过一个月,需提供双方合作计划、官方合作协议及详细的相关情况说明。
     
     

     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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