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校内审批及政审
办理部门: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楼1125】
提交材料: 1. 《辽宁省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台)校内审签表》【一式1份】 或《辽宁省高等院校行政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台)校内审签表》【一式1份】 2. 《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审批意见表》【一式3份】 3. 出访人员名单【一式3份】 4. 出访日程【一式2份】 5. 邀请信复印件【一式2份】 6. 邀请信中文翻译件【一式2份】 7. 邀请单位背景介绍或会议简介、参会原因与意义说明【一式1份】 8. 超天数情况说明【一式1份】【学术访超5、8、10天,会议除外】 9. 在职证明【一式1份】【返聘或在职,男超过60岁、女超过55岁】 10.《辽宁省因公出国申请系统所需信息表》【用于办理护照签证】 11. 特别提醒 12. 境外人身安全保险单据【办理护照签证时,到辽宁省护照签证处办理】 13.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审查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下载链接http://zuzhibu.neu.edu.cn/news_class_cg.asp】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gcg@mail.neu.edu.cn【请注明团组负责人的中文姓名】 上述全部材料下载链接:http://int.neu.edu.cn/uploadfiles/up201781015182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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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省政府批件
办理部门:辽宁省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办员统一办理】 【地址:省政府院内、西门进左手边第四栋楼一楼东侧(人民会堂西), 联系电话:86892526 传真:8691486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办员统一到省外办出国管理处办理报批手续,取回《辽宁省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
三、辽宁省因公出国申请系统信息录入
办理部门: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楼1125】
请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指定电脑登录“辽宁省因公出国申请系统”,录入信息 打印《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团组成员信息表》《团组成员名单》,同时领取《辽宁省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
四、办理护照、签证
办理部门:辽宁省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处 【地址:启运商务大厦一楼(辽宁大厦对面),联系电话:86803963 传真:86806168】
提交材料: 1.《辽宁省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2份原件,1份复印件】 2.《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1份】 3.《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团组成员信息表》《团组成员名单》【各1份】 4. 邀请信原件 5. 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6.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6. 其他省外办护照签证处要求提交的材料【详见《因公出国签证手册》】
领取护照签证: 须持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的《领取护照函》 1、辽宁省外事办公室省外办护照签证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管员每周一、三统一领取】 (美国、俄罗斯、法国、德国、日本、韩国、朝鲜) 地址:启运商务大厦一楼(辽宁大厦对面) 联系电话:8680396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 13:30-17:00 2、辽宁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外事处【请咨询驻京办是否获得签证】 (除沈阳有领馆的上述7个国家外)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甲3号,邮编:100088 北京站下车,乘地铁2号线,积水潭站下,B口(东南)出,乘坐83路或打车在马甸桥下,过马路就是(马甸桥辽宁饭店) 联系电话:010-820815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 13:30-17:30 (周五下午不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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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回国后提交材料
1. 护照 2. 出访总结报告【一式2份】 3. 《辽宁省因公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反馈表》【一式2份】 请于回国后7天内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ygcg@mail.n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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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注意事项
1. 辽宁省外办护照签证处互联网官方网站已开通,请提前登录网站下载《因公出国签证手册》,准备签证所需材料, 网址:http://lnvisa.lnfao.gov.cn/ygqz/ 2. 正处级领导干部出访须同时报送给校长的出访请示报告。 3. 有效邀请信指从本土发出,用本国文字或英文书写,由邀请人本人手写签名的正式邀请信。 参加会议的团组如邀请信中没有注明论文录用,请提供论文录用通知并翻译。 审批流程需要提供邀请信原件,并用复印件办理审批。 4. 合作科研或学术交流超过一个月,需提供双方合作计划、官方合作协议及详细的相关情况说明。 5. 出访免签国家、电子签证国家请务必携带《出境证明》出境(免签国家如土耳其、电子签证国家如澳大利亚, 具体信息请查询《因公出国签证手册》或咨询省外办护照签证处,咨询电话:86803963)。 |
【下载表格】
省外办护照签证处地址(标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