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大学首页  |
  •   东北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 首页
  • 因公出境
    • 办理流程
    • 通知公告
    • 下载专区
  • 境外学习
    • 项目概况
    • 学分学位项目
    • 短期交流项目
    • 国家公派项目
    • 其他项目
    • 文件下载
    • HARVEST
  • 外专项目
    • 项目指南
    • 通知公告
    • 下载列表
  • 外籍教师
    • 来华签证
    • 接待指南
    • 通知公告
    • 文件下载
  • 国际会议
    • 会议申报
    • 通知公告
    • 文件下载
  • 关于我们
    • 部门介绍
    • 联系我们
  • 当前位置:首页  因公出境  办理流程

因公出境

  • 办理流程
  • 通知公告
  • 下载专区
    • 办理流程

    教职工因公出国办理流程

    发表时间:2018-08-27

    一、 办理校内审批及政审

    办理部门: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楼1125】

    受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

    提交材料:

    1.《辽宁省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台)校内审签表》【一式1份】或《辽宁省高等院校行政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台)校内审签表》【一式1份】

    2.《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审批意见表》【一式3份】

    3. 出访人员名单【一式4份】

    4. 出访日程【一式3份】

    5. 邀请信复印件【一式3份】

    6. 邀请信中文翻译件【一式3份】

    7. 会议类:参加会议类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式1份】

      非会议类:非会议类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式1份】

    8. 超天数情况说明【一式1份】【学术访除外】

    9. 在职证明【一式1份】【返聘或在职,男超过60岁、女超过55岁】

    10.《辽宁省因公出国申请系统所需信息表》【用于办理护照签证】

    11. 特别提醒【请全体团组成员阅读并签字】

    12. 境外人身安全保险单据【办理护照签证时,到辽宁省护照签证处办理】

    13.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审查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下载链接http://zuzhibu.neu.edu.cn/news_class_cg.asp】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gcg@mail.neu.edu.cn【请注明团组负责人的中文姓名】


    附:办理因公出国相关材料.rar


    二、办理省政府批件

    办理部门:辽宁省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办员统一办理】   

    【地址:省政府院内、西门进左手边第四栋楼一楼东侧(人民会堂西), 联系电话:86892526   传真:869148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办员统一到省外办出国管理处办理报批手续,取回《辽宁省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三、辽宁省因公出国申请系统信息录入

    办理部门: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楼1125】

    请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指定电脑登录“辽宁省因公出国申请系统”,录入信息

    打印《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团组成员信息表》《团组成员名单》,同时领取《辽宁省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四、办理护照、签证

    材料报送时间:每周一、三下午(请于当天上午10点前进行预约,预约地址:综合楼1125,预约电话:83673826)

    办理部门:辽宁省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处

    【地址:启运商务大厦一楼(辽宁大厦对面),联系电话:86803963   传真:86806168】

    提交材料:

    1.《辽宁省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2份原件,1份复印件】

    2.《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1份】

    3.《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团组成员信息表》《团组成员名单》【各1份】

    4. 邀请信原件

    5. 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6.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7. 其他省外办护照签证处要求提交的材料【详见《因公出国签证手册》】


    领取护照签证:  

    须持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的《领取护照函》      

    辽宁省外事办公室省外办护照签证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管员每周一、三统一领取】(美国、俄罗斯、法国、德国、日本、韩国、朝鲜)

    地址:启运商务大厦一楼(辽宁大厦对面)        

    联系电话:8680396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   13:30-17:00


    五、回国后提交材料

    1. 护照(提交前请自行扫描护照内所有有效信息页)

    2. 出访总结报告【一式2份】

    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出访情况报告.docx


    请于回国后7天内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ygcg@mail.neu.edu.cn


    提请注意事项:

    1. 辽宁省外办护照签证处互联网官方网站已开通,请提前登录网站下载《因公出国签证手册》,准备签证所需材料,网址:http://lnvisa.lnfao.gov.cn/ygqz/

    2. 正处级领导干部出访须同时报送给校长的出访请示报告。

    3. 有效邀请信指从本土发出,用本国文字或英文书写,由邀请人本人手写签名的正式邀请信。

    参加会议的团组如邀请信中没有注明论文录用,请提供论文录用通知并翻译。

    审批流程需要提供邀请信原件,并用复印件办理审批。

    4. 合作科研或学术交流超过一个月,需提供双方合作计划、官方合作协议及详细的相关情况说明。

    5. 出访免签国家、电子签证国家请务必携带《出境证明》出境(免签国家如土耳其、电子签证国家如澳大利亚,

    具体信息请查询《因公出国签证手册》或咨询省外办护照签证处,咨询电话:86803963)。


    附:签证手册资料.zip






     





邮编:110819 | 辽ICP备11009868号-3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设计制作:党委宣传部,技术运维: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办公室 | 旧版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