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11-07浏览:1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现将由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项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为依托,鼓励中方项目负责人与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开展教育合作项目。通过互学互鉴,合作共赢,在高等教育的不同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

 二、项目说明

 1.项目设置

项目只受理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间的联合教育项目。中国高校项目负责人为主要申请方,须联合1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欧方高校的书面承诺。

 2.合作形式

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人才联合培养等。

 3.合作国家

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塞尔维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北马其顿、希腊、阿尔巴尼亚、黑山、波黑、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

4.资助领域

2022年度重点支持中欧高校在医学医药、智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生命科学、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国际传播、文化遗产等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5.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2022年度全国资助项目数为2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资金视项目不同分为3-10万元不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于2022年度一次性拨付。

 6.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212-202411月),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期到期月提交结题报告。

三、申请资格

1.申请者所在单位与外方高校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遵循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

2.联合申请项目需获得中东欧方合作高校的书面承诺及实质性参与。

四、限项规定

1.不得将已出版,且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作为本项目课题进行申报。

2.不得将已立项的其他课题在本项目中重复申报。

五、申报要求

有意申请者请联系国际处,并于1121前登陆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ccheic.xjtu.edu.cn/通知公告页面或直接登录https://zo.weimeitc.cn/zdo 完成线上项目申报。申报栏中预算一项应坚持节俭原则,科学制定,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完成申报后,将申请书下载,纸质版签字并送至国际处,由国际处报至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

六、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际处将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

2)选题不符合通知要求;

3)申请表填写有缺项、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

4)有其他不良记录者。

2.在同等条件下,下列情形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1)外方合作单位提供配套资金(需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2)中方单位与外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

3)项目内容安排合理,创新性显著,可行性高;

4)预期成果显著,且具有良好转化和应用前景。

七、校内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83678101

邮箱:liwanwei@mail.neu.edu.cn

地址:综合楼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