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大学首页  |
  •   东北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 首页
  • 因公出境
    • 办理流程
    • 通知公告
    • 下载专区
  • 境外学习
    • 项目概况
    • 学分学位项目
    • 短期交流项目
    • 国家公派项目
    • 其他项目
    • 文件下载
    • HARVEST
  • 外专项目
    • 项目指南
    • 通知公告
    • 下载列表
  • 外籍教师
    • 来华签证
    • 接待指南
    • 通知公告
    • 文件下载
  • 国际会议
    • 会议申报
    • 通知公告
    • 文件下载
  • 关于我们
    • 部门介绍
    • 联系我们
  • 当前位置:首页  外籍教师  来华签证

外籍教师

  • 来华签证
  • 接待指南
  • 通知公告
  • 文件下载
    • 来华签证

    外籍教师持工作类居留许可转聘来校

    发表时间:2019-03-18

    一、申请

    1、用人单位考核外教,并与外教原工作单位及其本人确认以下信息:

    (1)外教与原工作单位的聘用合同到期时间

    (2)外教现有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到期时间

    (3)原工作单位是否同意外教转聘来我校工作

    (4)外教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转聘至我校,还是居留许可到期后在境外办理Z签证(若外教在境外办理Z签证,请参考Z签证办理流程。)

    2、若外教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转聘来校,用人单位在其居留许可到期40天前将以下材料报国际处:

    (1)用人单位提供:外教考核结果及聘用申请函

    (2)原工作单位提供:推荐信原件一式两份、聘用合同解除证明函原件一式两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彩色扫描件(pdf或jpg格式)

    (3)原工作单位所属外专局提供:工作许可证注销证明原件(需由原工作单位办理)

    (4)外教个人材料:求职申请表【下载】(若用外文填写,则译成中文)、护照、工作类居留许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白色背景,40k-120k,≧354(宽)*472(高)像素,≦420(宽)*560(高)像素)、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在来校工作时间之前6个月内签发)、派出所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学历证书及译文、其他相关证书及译文。以上材料请提供电子版(pdf或jpg格式,每个文件不大于1M)及3份纸质版(A4纸打印)。

    二、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1、外籍教师来校签署聘用合同

    2、国际处审核外籍教师材料后,报沈阳市外国专家局。沈阳市外国专家局审核后签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三、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及外国人住宿登记


邮编:110819 | 辽ICP备11009868号-3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设计制作:党委宣传部,技术运维: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办公室 | 旧版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