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大学首页  |
  •   东北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 首页
  • 因公出境
    • 办理流程
    • 通知公告
    • 下载专区
  • 境外学习
    • 项目概况
    • 学分学位项目
    • 短期交流项目
    • 国家公派项目
    • 其他项目
    • 文件下载
    • HARVEST
  • 外专项目
    • 项目指南
    • 通知公告
    • 下载列表
  • 外籍教师
    • 来华签证
    • 接待指南
    • 通知公告
    • 文件下载
  • 国际会议
    • 会议申报
    • 通知公告
    • 文件下载
  • 关于我们
    • 部门介绍
    • 联系我们
  • 当前位置:首页  外专项目  项目指南

外专项目

  • 项目指南
  • 通知公告
  • 下载列表
    • 项目指南

    为落实“系统规划、精细管理、工程控制、高效服务”的国际化工作理念,推动我校2021年外国专家工作,鼓励和规范线上交流,学校优化更新“无界课堂”项目,继续开展“海外学者”项目,推出“国际学者”和“学术休假”项目,简化报销程序,具体如下:

    一、“无界课堂”项目

    优化“无界课堂”项目,继续鼓励各单位邀请高水平外国专家(非语言类)为我校学生线上授课、讲座,项目更新如下:

    1、项目要求

    1)2021年“无界课堂”项目分为讲座类和课程类两类。

    2)取消2020年项目中A类和B类的相关要求。

    3)项目中每课时时长为1小时。

    2、项目类别

    讲座类项目

    1)讲座类项目指课时在6课时以内的在线讲座项目。

    2)讲座类项目以教师为单位通过在线办事大厅“无界课堂项目申报”提前10日申请。

    课程类项目

    1)课程类项目指围绕特定主题,尤其是和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的前沿、交叉主题,邀请高水平外国专家讲授一门或多门课程的成体系的课程项目。

    2)课程类项目的总课时不少于8课时。

    3)本项目不可取代原有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4)课程类项目以学院或重点实验室为单位统一申报,学校按季度 组织评审。(具体时间见附件1)

    5)申报课程类项目须填写《“无界课堂”课程类项目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2)

    6)学校根据项目总结进行评估,优秀项目可免试进入下一轮执行。

    7)鼓励各单位开展可持续的精品项目,打造品牌项目。

    8)规定授课时间未能开展授课的项目视为自动取消。

    9)各单位需根据自身需求合理设计和组织项目,并监督保障学生听课规模和项目质量。

    3、讲课费标准

    项目分为特色标准、 高端标准和大师标准,具体讲课费标准见校内通知。

    二、“国际学者”项目

    1、为进一步推动科研国际合作交流,111基地和已获批的2020年外国专家项目可通过与获批项目中的专家以签署工作合同的形式开展灵活、稳定、长期并有实质性合作的学术交流。

    2、合同内容应明确工作目标并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至少包括以下2项内容:

    1) 合作发表论文;

    2)相互接收学生赴对方高校学习半年以上;

    3)联合申请国内外科研项目;

    4)联合举办国际会议;

    5)共同建立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或者研究平台;

    6)协助引进高端人才、专业类外国专家、优秀博士后;

    7)联合申报“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等留学基金委项目。

    3、合同须经学校审核后签署,并依据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规定确定和支付专家劳务费。

    4、可在完成合同后向专家支付劳务费,或在签署合同后向专家预支30%的劳务费,并于完成合同后支付剩余劳务费。

    5、合同期限需在项目执行期内,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执行效果良好,可经学校审议后与专家续签。

    6、累计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项目获批金额。

    7、合同中的劳务费与专家来校工作的劳务费不可重复计算。

    8、学校于每年底或项目总结期间对各单位专家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暂停新合同的签署。

    三、“学术休假”项目

    1、学术休假项目旨在鼓励各单位邀请高水平外国专家利用学术休假来校开展一个月以上的实质性合作研究等工作。

    2、学术休假项目以学院或重点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4)

    3、学术休假项目补贴标准依照《东北大学境外人员远程/来校工作报销手续及材料清单》执行。(具体见附件5)

    4、学术休假项目专家必须来校工作。

    5、学术休假项目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四、外国专家来校工作

        1、外国专家在符合防疫要求的情况下,提前与学校报备协商、履行入校手续后,可入校工作。

    2、获批的2020年外国专家项目邀请专家来校工作,可在获批额度内继续获得外国专家经费支持。

    3、来校工作的外国专家经费标准依据《东北大学境外人员远程\来校工作报销手续及材料清单》执行。

    五、海(境)外学者项目

    1、海(境)外学者项目旨在鼓励各单位与在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任职的中国籍专家学者开展交流合作。

    2、邀请境外工作的中国籍专家参与上述项目时,适用本项目。

    3、海(境)外学者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专项经费支出。

    六、简化报销手续

    为进一步简化核销各类外国人员来校手续,《短期国(境)外人员来访信息表》已登录学校线上办事大厅,本表格适用外国专家项目、111基地、科研经费邀请外国专家、外宾接待等各类外国人员来校的报销手续。2021年1月1日起,涉及外国人来校工作的相关报销手续须在线填写本表格。

    七、其他

    1、本方案中所涉及经费标准以《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2016]85号)为依据,并将根据管理办法的更新对经费标准进行调整。

    2、上述项目均须按时申报,获得批复后执行。

    3、港澳台籍专家可参照“无界课堂”“国际学者”“学术休假”项目的要求申报与执行。


    工作联系人:杨舒瑶 鹿阳

    联系电话:  8741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无界课堂”课程类项目申请及评审时间

    时  间

    课程时间

    申报时间

    评审时间

    一季度

    1月1日至3月31日

    上年度

    11月1日至11月15日

    上年度

    11月16日至11月30日

    二季度

    4月1日至6月30日

    3月1日至3月15日

    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季度

    7月1日至9月30日

    5月1日至5月15日

    5月16日至5月31日

    四季度

    10月1日至12月31日

    8月1日至8月15日

    8月16日至8月31日

    备注:2021年二季度申报时间截止于4月25日。


    附件2

    附件2 “无界课堂”课程类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

    附件4 学术休假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5

    《东北大学境外人员远程/来校工作报销手续及材料清单》

    (鉴于近期科技部将发布新的经费管理办法,此部分内容暂缓公布,如有报销需要,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无界课堂”项目报销所需材料下载:


    附件1

    附件1 项目反馈表.docx


    附件2

    远程教学服务合同【中英文】.docx


    附件3

    外国专家选择汇款方式.docx


邮编:110819 | 辽ICP备11009868号-3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设计制作:党委宣传部,技术运维: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办公室 | 旧版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