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韩国互换奖学金简章》,我校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经学生自愿报名、基层单位初审、学校审核,现将拟推荐学生公示如下:
昌 进 艺术学院
郑晨升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镜涵 文法学院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3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人员有异议,请实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联系电话:83678101,联系邮箱:liwanwei@mail.neu.edu.cn
发表时间:2022-03-01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韩国互换奖学金简章》,我校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经学生自愿报名、基层单位初审、学校审核,现将拟推荐学生公示如下:
昌 进 艺术学院
郑晨升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镜涵 文法学院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3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人员有异议,请实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联系电话:83678101,联系邮箱:liwanwei@mail.neu.edu.cn